5月6日下午,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组织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研讨《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学习活动。
《意见》由教育部在2018年11月8日发布,强调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意见》的发布,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会议要求,部门全体人员要准确把握《意见》的深刻内容和核心要义,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