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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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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行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11-17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按照《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及时完成全院一年一度的科研技术服务成果的登记、备案、统计和归档等工作;及时核算2009-2011年聘期内个人科研成果工作量、为学院年终人事分配决算提供基本资料;完成教育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全院的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由于年度成果登记涉及全院人员的聘期(三年)任务量的核算,人数多、数据多、工作量大,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安排专人(科研秘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一、科研成果登记内容

    凡在2011年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等)、发表在 CN 刊号以上的正规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集论文、结项和鉴定项目、科研获奖成果、科研项目(含纵向、横向)、专利项目等,均在登记范围之内。请各部门统一将本部门科研成果按照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的范式以 WORD 格式输入计算机。

     

    二、几点说明

    1.各部门科研成果汇总后,统一专人报送科研外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2.本年度SCIEIISTP等收录论文,需作者提供检索机构有效证明。论文除学院学报外,须提交论文原件(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

    3.请在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该成果为“任务”、“奖励”及名次。

    4.科研成果登记除岗位任务、奖励外,仅对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

    5.由于客观原因在核对时拿不到成果原件的,春节后可以拿原件补报。 

    6.本年度科研成果如不参加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补报。

    请各部门指派专人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果登记、验收和录入工作,保证本部门成果按时、全面登记。

     

    三、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

    129 测绘工程系、财经系、管理系、旅游系、思政部、外语系、图书馆、体育部、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自动工程化系、成人教育学院

    1212 水利系、水资源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部、艺术系、环境与化学工程系、机关各部门、学报编辑部

    各部门需报送打印的个人登记表和成果汇总表各一份(加盖系部公章和系部负责人签章),同时发送电子稿。

    电子稿发至:kfhhsykw@163.com

    收交材料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陈琳、曹玉华

    联系电话:36580503658049

     

    附件一:黄河水院科研任务情况表

    附件二:黄河水院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三:黄河水院2011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

    附件四:部门代码

     

     

     

    科研外事处

    2011-11-14